幾年以前,有位叫"A"的男生,是就讀於MIT的一個平凡的學生。有一天,他發覺自己愛上了一個女孩。女孩就是A每天去買煙的售煙小姐。因為迷上了女孩的甜蜜的笑容,每次找零錢時那難以忘懷的笑容。所以,A天天去買煙,為了能見到女孩一面,他抽的煙也就越來越多。「今天已經兩包了,你要當心身體噢!」那迷人的微笑。終於,A鼓起勇氣向女孩表白,女孩接納了A對她的真摯感情,倆人成為了戀人。A為了女孩做了所能做到的一切:女孩餓了就準備一頓可口的晚餐,常常用省下來的零用錢為女孩買了不少禮物,也用心畫了一張她的畫像送給了女孩。雖然A為女生做了那麼多,但女孩一直都沒有對A做過什麼。不過A不在乎那些,因為女孩的笑容。對A來說,笑容就足夠了。不知過了幾年,女孩有了新的男友。他跟A一樣對女孩百般呵護,同時又具備了在A一起時無法體會到的那種來電的感覺。嗯..怎麼說呢,就是能夠一把抓住女孩芳心那種類型的男孩。漸漸地,一而再再而三地約會。最終,女孩跟了新的男友,而拋棄了A。女孩為男友做了一切所能做的,猶如A為女孩做的一樣。A的內心受到了莫大的傷害,畢竟女孩一句話都沒說就離開了他。覺得活著無法再能體會到什麼是幸福,笑容也漸漸從他的臉上消失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不知又過了幾年,A勤奮讀書,終於得到了MIT的學位,而后,進入了大名鼎鼎的微軟公司。在那里,A用自己的天分和努力開發出了MSN這劃時代的產品,隨之成了百萬富翁。雖然從此名利雙收,但在公司里,A被認為是Iceman,沒人見過他笑,因為,女孩早已將A的笑容奪走得乾乾凈凈。有一天,A忽然想到自己已經在事業上有所收獲,若現在去跟女孩說的話會不會能把女孩重新拉回到自己身邊呢?於是,A駕著昂貴的跑車去找了女孩。「能..回到我的身邊嗎?」女孩早已知道A已經是名利雙收的商界奇才,但女孩無法答應A的要求,因為女孩已經和心愛的人組成了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。

 

「對不起。」A的內心又一次被撕碎了。這些年來,A沒有一天不想念過女孩,但沒想到居然會被如此斬釘截鐵地拒絕。A突然感覺眼眶潤濕了,他真想把淚流出來,但最終還是強忍住了。

「啊,原來如此,恩..祝福你們。」A傷心欲絕,但強顏歡笑,上了車。

「喜歡過我嗎?」A半開車窗問了女孩,回程前想確認一下那一點。女孩只是流著淚,還是沒有做答。

「那..你還記得我喜歡過你嗎?」女孩依舊流淚..依舊沉默..關上車窗,上路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回到家,A開了MSN,看到有人把他加為好友了,於是,他也把對方添加到好友欄裡。那個人,就是女孩。「我記得..你對我做過的每一件事情,永遠..都不會忘記。」看到女孩的字,A沒有回答,關了電腦。A覺得很傷心。噢,不是,應該是很開心。女孩記得我,記得倆人一起度過的那美好時光,沒有比這個更值得開心的事情了。此后,每當他上MSN的時候,總能看到叫"remember"的女孩膩稱(女孩說過她是不會忘記的),過了幾天..幾週..幾年?Remember始終沒變。於是,A做了一下修改,除了女孩,任何人都無法把膩稱設為remember,以此來做為對女孩的懷念。

 

        於是,當讀著這個凄婉的愛情故事的你所用的MSN,也無法用remember或者包括此單字的文章做為暱稱的。

 

P.S 不用試了,我在 MSN 上試過了,真的不能用 Remember 當暱稱...連Mac版的也不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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